本報通訊員 江檢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如果沒有最開始那一句“一切OK”,如果他當時沒那麼死要面子,也就不會有後面的這一切了。
  小熊,今年剛剛30歲,從去年8月份至今,他的人生髮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昨天,他站在法庭上,檢察官起訴其三個罪名:職務侵占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而一切,最初都是為了圓一個謊。
  第一個謊言:
  明明還沒OK
  為顯擺提前向老闆報喜
  2013年8月,某服飾公司老闆為了開拓銷售市場,招聘了小熊擔任電子商務運營總監。新官三把火,小熊來了之後第一個計劃,是參與淘寶“聚划算”。
  錯誤是這樣開始的:這頭與“聚划算”還在洽談,而小熊為了凸顯自己的執行力,跟老闆“率先”彙報“一切OK,已經下單”,同時確定了兩款要上聚划算的童裝匆匆投入生產。
  沒想到,“聚划算”反饋過來的信息是:但凡上“聚划算”必須滿足半年內達到300個好評的條件,而小熊他們公司不符合條件。
  事情就變成:童裝已經生產好,“聚划算”卻上不了。
  怎麼辦呢,小熊決定——圓謊。
  艱難的圓謊:
  兩次偽造交易記錄
  矇騙老闆
  因為謊稱“聚划算”已經下單,小熊無奈地把生產出來的童裝從公司運走,存放在九堡的一個朋友家。
  小熊說,為讓公司能儘快參加“聚划算”活動,他一方面儘量加強網上銷售多獲好評,另一方面想辦法疏通關係。他在網上搜到一個QQ群,群里有人稱 “可以包上聚划算”,於是就與對方聯絡上了。根據他的說法,他給了對方3萬元後,對方就消失了。但這個說法警方和檢察院都沒有認定。
  總之,老闆過問進展,小熊開始了接二連三的撒謊,如“已經在聚划算交了3萬元坑位費,馬上就能上了”,“10月,11月又連續在聚划算‘下了兩次單’”。
  因為有“下單”,工廠又加緊生產童裝。
  過了一段時間,老闆問,貨物賣了,那麼貨款回來了嗎?
  小熊用網絡技術修改了公司支付寶賬戶,編造了20萬元進賬的交易記錄,微信把圖片發給老闆看。第二天,又以第二批貨參加“聚划算”要交保證金為由,稱20萬元已轉走。
  幾個月過去了,九堡的朋友催小熊趕緊把存在他那裡的童裝拉走。小熊情急之下只能找了個下家以每件5元的價格把這批童裝給賤賣了,賣得的4萬元他存進了女朋友賬戶。
  11月中旬,公司生產的第二批貨好了,小熊將貨運到了另一個朋友在喬司的物流倉庫。11月底,老闆又向小熊催款了,小熊如法炮製,做了個有60萬元進賬的支付寶賬戶頁面給老闆看,又騙過了一次。
  心力交瘁:
  連法院公章也偽造之後
  他終於撐不住了
  時間越來越長,金額越來越大,老闆覺得不對勁,再次問小熊。
  12月底,小熊實在沒辦法圓下去了,於是又編了一個新的謊言:聚划算公司內部有人捲款逃走,涉及80多家公司。老闆提出要找律師打官司,小熊又說自己有同學是律師。
  這個謊話扯得有點大了。
  也正是因接下來這組謊言,小熊的罪名又多了兩項: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
  根據小熊之前的謊言,公司一共上了三次聚划算,涉及86萬元貨款。老闆說,請你把三次上聚划算的合同拿給我看看,我們要起訴。
  1月18日中午,小熊將偽造的3份蓋有“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聚划算服裝採購合同”和1份蓋有“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專用章”的“起訴書”給了老闆。
  1月19日,心力交瘁的小熊向老闆坦白了一切。老闆報警。
  警方發現小熊在公司期間,還動用了公司支付寶賬戶里的7萬多元,用於自己生活開銷。
  昨天,此案在杭州江乾區法院開庭,檢察官起訴其三個罪名,職務侵占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如果指控成立,將近30萬元的職務侵占數額,量刑就可能要5年以上。
  30歲的小伙子站在被告席上,他的感受除了悔恨,是不是還有一種不用再圓謊的解脫?
  (原標題:頂著三大罪名站在庭上當初只是為了圓一個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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