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6月9日電(王艷龍 李斌)昆明市兩戶村民因為三隻羊的糾紛,引發血案致1死1傷。該案被法院判決後,因為施害人家庭困難,被害人家屬一直拿不到賠償而將其屍首放在醫院1年。記者9日從昆明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在法院的救助下已經得到妥善解決。
  2012年7月,昆明宜良縣北羊街呂廣營村委會半山村村民高某某放羊時丟失三隻羊,懷疑是陳某福所偷,隨後,高某某妻子到陳某福家詢問。雙方發生多次爭吵未果後,高某某妻子被陳某福用剪刀刺傷,高某某聞訊抄起一根木棒將陳某福打到在地,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法院判決高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由其賠償陳某福家人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處理喪葬事宜的誤工費等費用共計83522.5元。
  判決生效後,死者陳某福及家屬到宜良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宜良法院執行局得知雙方生活都困難,陳某福屍體一直沒有得到火化安葬,經查實,陳某福尚欠醫院醫療費和冰屍費近10萬元。
  處理屍體本來不是法院執行的內容,但當瞭解到死者家的特殊情況後,宜良法院及時向上級彙報,做了大量工作。為防止因死者屍體處理不好而產生新的矛盾,執行幹警多次到案發現場瞭解情況,併到村裡看望受害人家屬。宜良縣政府知情後召集有關單位研究處理該案善後工作,最終處置陳某福遺體火化安葬工作。
  2013年12月25日,在各級聯動到位的支持配合下,宜良縣殯儀館派車將陳某福的遺體從延安醫院拉回宜良縣殯儀館,次日火化並安葬。
  像“三隻羊”引發的命案,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長張立志說,自2013年12月下旬開展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清理活動以來,截至2014年5月30日,昆明兩級法院已執行結案761件,執行到位標的額3508.6萬元。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通報顯示,半年內,全省法院清理積案1497件,執結率為91.06%;119人被拘留,10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完)  (原標題:昆明村民因三隻羊引血案 司法救助幫雙方擺脫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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